加速发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有望提前下达

地方政府唯一合规筹资手段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了控制财政风险,地方政府每年发债额度要在3月两会上经过全国人大批准,真正开始发债要到四五月份。这一现状或将改变。

12月14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如果提前将地方债限额下达给地方,可以缓冲地方政府债务和发展经济的压力。这是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体现,体现了财政政策的灵活性,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债券的积极作用,给地方和金融机构更好的预期。

上海财经大学郑春荣教授告诉第一财经,每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需要在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通过后才能下达,这导致每年前两个月地方政府发债额度几乎为零,比如今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就集中在七八九三个月。全国人大如果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可以让地方更早发行债券,让地方债发行额度在12个月份中更为平均,减少对市场的冲击。

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告诉第一财经,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中西部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紧张,提前下达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可以让地方提前做好资金筹集安排,保证地方财政正常运转,一些成熟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尽早开工,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因此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早下达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防范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

为了控制地方政府无序借债,中国在2015年设立了地方政府举债“天花板”——债务限额。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

根据财政部数据,2018年地方债限额约为21万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务限额为2.18万亿元。

在国内外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国内结构调整扎实推进的大背景下,7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其中内容之一是加强相关方面衔接,加快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在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上早见成效。随后财政部发文要求地方各省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10月底前发完。

影响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一大原因正是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需要等到每年3月的全国两会才能确定。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正是希望解决这一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下半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明显下滑,未来几年又恰好是地方政府还债高峰期。与前两年不到3000亿元的到期债务相比,今年及以后地方政府到期债务明显增加,2018年到期债务约8389亿元,此后几年更是超过1万亿元。

今年地方政府债券按用途划分,首次出现了再融资债券,即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也就是允许地方发新债还旧债。提前下达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有利于地方尽早发债筹资还旧债。

财达证券总经理助理胡恒松博士告诉第一财经,如果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获得通过,可以预期明年一季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会提速,避免像今年发债筹资滞后的问题。

今年11月以来,财政部提前下达了2019年十几笔中央财政资金,累计下达2.1万亿元。